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備性亦無發表聲明,且表明不會就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第 一 上 海 投 資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公 佈 第一上海投資有限公司董事會宣佈,本公司與兩名投資者,中國商業發展基金(美國國際集團投資有限公司之直接投資基金)及SB China Holdings Pte Limited(日本上市公司Softbank Corporation之附屬公司)訂立有條件條款清單,建議由該等有意投資者向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作出合共20,000,000美元股本投資。 於二零零零年三月九日,本公司與中國商業發展基金及SB China Holdings Pte Limited(合稱「有意投資者」)簽訂有條件條款清單,由該等有意投資者向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好孩子」)作出股本投資(「投資建議」)。預期將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五日或之前簽訂投資建議之正式協議。該投資建議須待達成多項條件方可作實,其中包括詳盡業務調查之結果及取得一切有關政府機關之批准。 好孩子乃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亦為本公司間接擁有60%權益之附屬公司。好孩子現時之業務為製造及銷售嬰兒及兒童產品。倘落實進行投資建議,則好孩子之註冊資本將會增加,而該等有意投資者將各自向好孩子投資10,000,000美元。投資所得款項將用作開發互聯網╱電子商貿業務、擴展銷售網絡及開發新產品。倘落實進行投資建議,則本公司所擁有之好孩子權益將被攤薄至50%以下,但本公司仍為其單一最大股東。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4章,該可能進行之投資建議可能構成須予披露之交易。倘落實進行投資建議或有任何重大進展,則本公司將另行發出公佈。 各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在本公司要求下,本公司之證券已於二零零零年三月十日上午十時正暫停在聯交所買賣,以待發出本公佈。本公司之證券將於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時正恢復買賣。 承董事會命 主席 勞元一 香港,二零零零年三月十日